关于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就业与创新创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9-05


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98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发放原则

(一)补贴对象。2020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1500/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三)发放原则。坚持部门协同、诚实守信、属地管理、高效便捷的原则。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201995日至929日)。

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信息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毕业生已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注册过个人账号的,可用该个人账号直接登陆“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入“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申报。毕业生也可以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完成个人注册后,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入“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网上申报。

(二)信息系统校验(201995日至930日)。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六部门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时提示毕业生审核结果。逾期提交申请信息,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三)人工审核校验(201995日至925日)。人工审核校验前需进行信息系统校验,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而毕业生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信息系统下载相关申请表格(见附件),填写纸质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扶贫手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学生证),提交至学生处鲍绍武老师处。根据合肥市市人社局安排,925日对学校进行二次审核,审核后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学校将学生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送合肥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确定。

(四)多渠道公示(20191011日至1020日)。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合肥市人社部门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公示,学校门户网站同步公示,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五)及时拨付资金(201910月底前)。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于201910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2020届毕业生统一填写学校办理的建设银行的银行卡卡号,方便补贴资金及时到账)。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精心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向2020届毕业生宣传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补贴标准及意义,宣传国家、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度。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2020届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及时申报、应享尽享。

(二)严肃财经纪律。对申请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要依纪依法处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5659301

联系人:鲍绍武 杨锐

联系QQ814876748

  

附件:1.安徽省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人工审核专用)

2.安徽省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一览表

附件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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