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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内电动自行车校园停放证申领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4    作者:     来源: 保卫处     点击:

根据《8590am海洋之神关于限制电动自行车在校园内通行的工作方案》,结合我校《8590am海洋之神车辆管理办法》。经学校研究决定,校园内电动自行车实行“一人一车一证”管理,现就校园停放证申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一)申请人员包含教职工、第三方服务企业员工和在校走读学生,以上人员须在OA系统中申请登记办理。

(二)电动自行车必须在本人名下,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且在合肥市交管部门上牌后方有资格申领校园停放证。

(三)校园应急保障、安全巡逻等车辆由保卫处发放通行标志后,方可在校内行驶,并设定专门的停放和充电区域。

二、申请流程

(一)系统申请

教职工由本人申请办理;第三方服务企业人员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统一申请办理;走读学生由二级学院负责审核统一申请办理。

办理流程:OA-流程--后勤类-8590am海洋之神电动自行车校园停放证申领流程中进行申请。

(二)集中审核安装校园停放证

1.申领校园停放证须现场校验车辆,并核查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原件、学生证原件)。

备注:电动自行车行驶证查询方式:微信关注公众号“合肥警方”--“微服务”--“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办理”--“电子行驶证查询”。

2.保卫处根据前期8590am海洋之神电动自行车校园停放证申领记录制发校园停放证。

3.具体安排

类别

安装时间

安装地点

教职工

6月24-30日

双凤校区南门、庐阳校区北门

走读学生

6月24-30日

双凤校区南门、庐阳校区北门

第三方服务企业人员

8月26-31日

双凤校区南门、庐阳校区北门

请各院部处室安排专人负责电动自行车校园停放证申领工作。

教职工、第三方服务企业人员和学生离职或离校的,请将所申领的校园停放证交回保卫处,且不得带走或私下转让。

注:2024年8月1日-8月31日对未自行处理的电动自行车,全部视为无主报废车辆,由保卫处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开展统一清理工作。9月1日正式实施“三限”管理

保卫处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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