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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制电动自行车在校园内通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4    作者:     来源: 保卫处     点击:

为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倡导师生绿色出行、健康生活。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24年9月1日起,限制电动自行车在校园内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三限”管理

1.限人员。校内居住的师生员工一律禁止在校内使用电动自行车。校外居住的教职工、走读学生、第三方服务企业人员经审核办理校园停放证后方可进入校园。

2.限路线。进校后只能在校门与就近停放点之间行驶,禁止在校内其他道路通行。

3.限停放。按就近原则在指定区域停放后,步行前往工作、学习地点。

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期6月3日-6月10日,请各院部处室负责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2.限行过渡期6月11日-7月31日,各院部处室负责督促和检查本单位师生员工电动自行车的自行清理出校工作。保卫处负责办理校园停放证相关事宜。

3.集中清理期8月1日-8月31日,对未自行处理的电动自行车,全部视为无主报废车辆,由保卫处、各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统一清理工作。

4.“三限”管理实施9月1日正式实施,依照《8590am海洋之神车辆管理办法》管理。停放区域建设智能化收费充电管理系统。

三、各院部处室要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引导,执行管理到位,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妥善做好限制电动自行车在校园内通行工作。

注:具体见《8590am海洋之神关于限制电动自行车在校园内通行的工作方案》。

特此通知。

8590am海洋之神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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