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电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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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通报(七)

发布日期:2024-07-05    作者:     来源: 保卫处     点击:

当下是电信诈骗活动高发期,大学生是电信诈骗分子实施诈骗犯罪的重要对象,近期我校发生1起被诈骗案件,现通报如下。

案情10网络刷单类):某学生于2024年6月27日14:50:39分报案称:该生网上套取京东额度被诈骗4736.9元。据悉,该生6月27日在刷抖音时看到一条关于白条刷单可以获得收益的消息,出于好奇和贪小便宜的心理,就加了对方微信,对其提供了个人信息并进行支付交易。用京东白条额度首次支付了1938元,其后再次支付948.9元,随后因京东白条额度不够,想彻底结束交易,但对方说金额达不到要求,不能返还收益,遂与该生协商,诱导该生通过支付宝转账450元的好处费,就可单独给该生操作,30分钟内到账。学生便相信对方的话术,进行了支付宝转账,但很快发现投入的钱并没有返还。学生再一次找对方沟通,对方狡辩称,因该生自身金额受限,导致无法收到返款。学生遂再次给对方转账1400元,在等待中对方一直没有给他打款,该生方意识到自己被骗,随后发现对方抖音号被封,自己也被对方拉黑。学生遂报警求助,合计被骗4736.9元。

电信诈骗方式层出不穷,骗术多样。上述案件的特点就是在电商平台(非法APP或链接)上交易后有第三方交易弹窗或信息,诈骗分子利用学生贪念,实施引诱诈骗行为。

请各学院和辅导员务必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学生防范电信诈骗教育宣传,发动学生下载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提高防骗意识,不轻信第三方信息,不要点击不明链接(二维码),不要不泄露个人银行卡、身份证、交易验证码或密码,谨慎交友。如遇到声称刷单返利、代理或者要求转账的,一律属于诈骗。为强化安全责任,学校将对出现诈骗案件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和相关辅导员进行约谈,并将案件情况予以通报。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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