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电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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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通报(六)

发布日期:2024-06-24    作者:     来源: 保卫处     点击:

春季是电信诈骗活动高发期,大学生是电信诈骗分子实施诈骗犯罪的重要对象,近期我校发生1起被诈骗案件,现通报如下。

案情9网上交友类):

学生谢某于2024年6月8日12:00分前往派出所报案称:该生6月6日,在浏览器搜索作业答案时,系统弹出“欲悦APP”提示下载安装,该生出于猎奇心理打开弹窗并注册会员。注册需支付38元,该生支付注册费后,客服提示要进行三次认证,第一次认证需要支付246元,可返利251元,该生经过第一次认证后微信立马收到返利251元。6月7日该生在客服人员的提示下进行第二次认证,支付1368元。该生支付后,客服提示操作失误需要另外支付3611元来处理操作失误问题。该生支付后想继续认证,客服再次提示操作失误,并告知该生需再支付6888元来处理操作失误问题,就可将前面支付的所有金额提现,该生按照客服要求支付后想要提现,系统提示该生资金出现滞留,需再支付8000元处理资金滞留问题,该生支付后发现仍提现不了。该生开始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立马向系统申请退款,在申请退款过程中,系统负责办理退款的工作人员提示该生需支付7480元,承诺支付后6月8日会将全部资金退款到该生微信账户。6月8日上午该生一直未收到退款,于是联系系统办理退款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提示需要再次支付5000元方能退款。该生此时彻底意识到自己被骗并将此事告知其母。6月8日中午12点该生在母亲的陪同下前往双凤派出所报警,民警对该生问询做笔录后予以立案。该生此次被骗总金额为27631元(包括收到的返利251元),实际被骗金额27380元。

电信诈骗方式层出不穷,骗术多样。上述案件的特点就是在电商平台(非法APP或链接)上交易后有第三方交易弹窗或信息,诈骗分子利用学生贪念,实施引诱诈骗行为。

请各学院和辅导员务必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学生防范电信诈骗教育宣传,发动学生下载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提高防骗意识,不轻信第三方信息,不要点击不明链接(二维码),不要不泄露个人银行卡、身份证、交易验证码或密码,谨慎交友。如遇到声称刷单返利、代理或者要求转账的,一律属于诈骗。为强化安全责任,学校将对出现诈骗案件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和相关辅导员进行约谈,并将案件情况予以通报。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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