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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 “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43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安徽省教育厅印发的《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皖教人〔20231)

二、认定范围

(一)校内专业课教师(含实验实训、实习指导教师)和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专业课教师。

(二)校内兼任专业课的公共课教师、以及其他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人员。

三、认定层级

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依据不同条件设置三个层级:初级“双师型”教师、中级“双师型”教师、高级“双师型”教师。

四、认定组织

由学校组建的“双师型”教师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负责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五、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自愿原则)

510日前,申请人将个人申报材料提交到各二级院部(业绩成果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331)。

个人申报提交材料:

1)《认定申请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2)申请认定佐证材料纸质版一份;

(二)材料初审

514日前,各二级院部组建本院部双师型教师认定审查小组,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报到组织人事处娄老师处。

二级院部提交材料:(个人申报材料按人分袋分装)

1)《认定申请表》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和电子版各一份;

2)申请认定佐证材料纸质版(业绩认定部门盖章)一份;(暂不胶状印制)

3)《认定情况一览表》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和电子版各一份;

(三)组织认定

518日前,组织人事处汇总整理材料提交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

(四)公示、推荐

520日前,经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通过双师型教师认定人员名单和层级,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后推荐上报。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贯宣。各二级院部务必高度重视并贯彻落实学校的“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充分认识到“双师型”教师认定是加强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对《认定办法》《认定标准》的宣传解读,确保每一名教师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和要求。

2.明确要求,按时报送。请申报人及二级院部按时提交相关认定材料,确保我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有序进行。

3.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各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431号)及《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皖教人〔20231)文件要求执行。在开展申报及认定工作前,请充分学习文件精神,严格对照工作要求和标准条件开展工作。

4.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在申报材料、审查及认定环节中,严禁弄虚作假,不得敷衍对待,不得出现明显认定偏差等情况。

联系人:娄老师、赵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551-656593006565812065659698

附件:

1.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2. 《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3.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

4.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

5.双师认定常见问题解答;

6.http://zscx.osta.org.cn/(部分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查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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