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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社会科学奖奖励办法》(皖政办〔201735号)和《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评奖工作的通知》(皖文旅秘〔202259 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统一组织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评审和申报推荐工作,推荐优秀作品报送給合肥市文化与旅游局。

对照参评要求,申报人员需报送的参评材料如下:

1)申报参评的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作品须报送演出光盘(或用U盘存储)1份,以及首演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3份。

2)申报参评的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纪录片作品须报送光盘(或用U盘存储)1份,以及刊载首映、首播的广播电视报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3份。

3)申报参评的绘画、书法、雕塑、摄影作品须提供原作,以及首次展出证书或获奖证书等原件1份,复印件3份。其中绘画、书法、雕塑作品先报送作品照片,照片尺寸不小于10 寸,背面注明题目、种类、尺寸、创作时间、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由相关单位组织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结果及时通知报送单位及个人;复评时由受理单位统一报送,须报送原作参加(大型雕塑、壁画等不可移动作品或作品被有关部门收藏无法借出的,需报送能反映其作品全貌的光盘、雕塑小样或10寸以上彩色照片)。

请申报人填写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参评作品申报表、申报情况一览表和类别统计表(附件3-7表),于418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至组织人事处。

  

附件: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评奖通知、实施细则及相关表格.doc

 

 

 组织人事处

202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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