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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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师职(执)业资格统计工作的通知

 

人科字﹝201216

关于做好教师职(执)业资格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8590am海洋之神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8590am海洋之神双师教师资助办法(试行)》(院字〔20129号)的文件精神,现请各系部做好教师(含行政兼课教师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职(执)业资格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请各系部对相关专业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颁发部门、取得时间、级别及有效期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在证书复印件上加盖系部公章。

2、         请于20121130日前将职(执)业资格证书统计表审核盖章后,连同证书复印件交到人事科研处。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职(执)业资格证书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