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第八届数字媒体与动漫类专业“优秀毕业设计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评选活动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11浏览次数:

    为了展示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数字媒体与动漫专业教学成果,提升职业院校设计教育质量,促进职业院校和设计院系学术交流、进一步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发现和表彰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计划,2015年将举办第八届“优秀毕业设计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评选活动。现将征集和评选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法和目的

1今年首次对毕业设计作品分专业组别进行选送,使评审工作更专业、更精准和更具针对性。

2对全国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数字媒体与动漫专业2015届优秀毕业设计作品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作品征集范围

凡全国高职高专艺术设计类型下的数字媒体与动漫类专业2015届应届毕业生的优秀毕业设计作品均可参加。

作品范围包括:

1、交互设计类(包括交互网页、APP、交互虚拟现实、交互产品等)。

2、数媒静态类(包括数字摄影、数字插画设计、卡通与漫画设计等)。

3、影视视频类(包括微电影、纪录片、栏目包装、影视广告、动态视效表现等)。

4、动画设计类(包括二位动画、三维动画等)。

5、游戏设计类(包括二维、三维各类型游戏)。

6、数媒综合类(其它动漫衍生品、数媒结合类作品等)。

某类别参赛作品数量少于10件,则该类别并入综合类。

三、参赛须知

1、推荐数额:

各院校负责组织推荐参赛作品。

综合院校数字媒体与动漫毕业设计作品,推荐不超过10件;专业院校与国家示范骨干院校允许以双倍的数量推荐参赛。

系列作品按1件报名(漫画系列、插画系列、摄影系列按两件交费)。

2、报名要求

2.1毕业设计作品参赛作者必须承诺拥有作品的知识产权。

2.2请各参赛院校首先通过网络报名,填写参赛报名信息(见附件)。

2.3作品提交文档包括以下内容:

①参赛报名表:提交参赛单位盖章的报名表。
②承诺函:拒绝签署或不实签署承诺函,将被视作相关参赛作品未经正式提交。

③汇款凭证复印件:汇款凭证复印贴于参赛作品背面(收汇款单上汇款人一栏中的姓名应与作者姓名一致)。

④身份证明复印件:参赛者的身份证(或护照),贴于参赛作品背面(在校学生请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⑤参赛作品电子文档:所有参赛类别需提供非压缩的作品电子文档,其中

a、交互设计类、游戏设计类提交exe、swf、asp、php、apk、html格式电子文档;

b、静态设计类提交jpg、pdf、cdr格式电子文档;

c、影视视频类、动画设计类提交avi、mov、mp4格式电子文档(时长15秒-5分钟为佳);

⑥参赛作品展示用电子文档:包含参赛作品的展示图(或截图)4幅和2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含必要的操作说明),由参赛者在900mm×1200mm版心幅面范围内(统一采用竖式构图)自行设计版面,但不能出现作者的姓名和所在院校名称。(保存为*.jpg格式、分辨率为200dpi、RGB模式)。

所有参赛选手需要提交①、②、③、④、⑥的A4幅面打印稿,其中①贴于⑥背面(多件作品和系列作品,每件必贴),并将⑤刻录至光盘,一并邮寄至: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创意与动画学院413室 王莹老师(收)。

2.4网络报名完成后,请各院校以“数字媒体与动漫-学校名”的格式命名和设立文件夹,每个学校建立一个文件夹,其下集中存储本院校每位作者的作品文件。然后发送至数字媒体与动漫类会务组邮箱181806262@qq.com(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布日起,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15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5参赛者必须填写参赛所需信息,举办方将对参赛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完整、不正确或不符合参赛要求的参赛材料,将视为无效或作废,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四、评审工作

1、评审标准

(1)创意创新性(20%比例)

(2)艺术审美性(20%比例)

(3)体验易人性(20%比例)

(4)市场应用性(20%比例)

(5)制作生产性(20%比例)

2评审人员

评选活动由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和指导,数字媒体与动漫分指导委员会实施;评审委员会由国内大专院校教授和知专家组成。名单如下:

任:林家阳

副主任:王效杰(主持)

员:雷珺麟、张刚、梁露、殷丰泽、张美兰

3、评审时间与地点

2015925-30日内

五、奖项设置

“优秀毕业设计奖”:数字媒体与动漫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奖设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预计设置金奖2-3名,银奖4-6名、铜奖8-10名、优秀奖20名左右。奖项设置根据递交数量、质量,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调整和分配。获奖作品的数量(含优秀奖在内)原则上不超过参赛作品总数的35%。

“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在获得“优秀毕业设计奖”金奖和银奖作品的指导教师中产生。

六、奖励办法

1奖项公布:

金、银、铜奖将在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2015年年(长沙)年会期间公布。全部奖项将于年会结束后在教指委主办的“中国设计教育网”上公布。

2、奖励

2.1金、银、铜、优秀奖将由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签发获奖证书。

2.2获得金、银、铜奖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奖”:颁发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签发的获奖证书

 

七、获奖作品展示

获奖作品将在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中国设计教育网上公布;金、银、铜奖作品将在今年十月(长沙)举行的教指委年会上发布。

八、 参赛费用

为保证评选质量和便于评选,所有参赛作品由大会统一打印,每件参赛作品需交纳200元人民币打印参展费和评审费,系列作品按两件收费,请在院校所有作品信息提交完成后进行银行汇款账号如下:

开户名深圳市立体互联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独树支行

账号:44201534100052510795

九、声明

1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出版、发表、宣传的权利。

2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拥有本次比赛规则的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与邮寄地址

承办单位: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湖留仙大道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知行园413室

邮编:518055

联系电话:0755-26019240,联系人:王莹老师

会务组邮箱:181806262@qq.com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