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第八届视觉传播设计专业“优秀毕业设计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评选活动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11浏览次数:

为了展示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视觉传播设计专业教学成果,提升职业院校设计教育质量,促进职业院校和设计院系学术交流、进一步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发现和表彰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计划,2015年将举办第八届“优秀毕业设计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评选活动。现将征集和评选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法和目的

1今年首次对毕业设计作品分专业组别进行选送,使评审工作更专业、更精准和更公正。

2对全国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视觉传播设计2015届优秀毕业设计作品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作品征集范围

凡全国高职高专艺术设计专业视觉传播设计类2015届应届毕业生的优秀毕业设计作品均可参加。作品范围包括:

1、包装:各类销售包装,不含运输包装;

2、广告(海报):商业海报、公益海报、报纸、DM/SP广告、户外广告

3、品牌规划:企业形象、品牌形象设计的基础系统和应用系统

4、标志:企业类、品牌类、服务类、活动类等各类标志及图标

5、插画:商业插图、艺术插画

6、装帧:书籍、画册、年报、邮册、定期刊物、杂志

三、参赛须知

1推荐数额:

各院校负责组织推荐参赛作品。

综合院校(含示范和骨干院校)视觉传播设计类毕业设计作品,按视觉传播设计专业门类如:包装、广告(海报)、品牌规划、标志、插画、装帧等六大门类推荐不超过12件;专业院校(如上海、天津、湖南、苏州和无锡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特殊学校另行申报)允许以双倍的数量推荐参赛。

系列作品按1件报名(但参赛费用均按两件交费)。

2、报名要求

2.1毕业设计作品参赛作者必须拥有作品的知识产权。

2.2请各参赛院校首先通过网络报名,填写参赛报名信息(见附件*)。

2.3参赛作品须提交电子展示版面。

电子作品提交的要求:版面尺寸为A4,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使用jpg格式,CMYK色彩模式。作品内容包括毕业设计的中、英文名称;效果图、多角度设计图及设计说明等。参赛者可自行设计版面,并提交多张作品文件,以展示效果佳为准(切勿直接将展板文件缩小使用),可以压缩包形式发送。
作品命名格式为:“视觉传播设计-学校名-作者名-作品《作品名》-张数”。(如:“视觉传播设计-某某学校-李某某-作品《某某某某》-001”)
特别说明:在展板中不要出现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和所在院校名称。

2.4网络报名完成后,请各院校以“视觉传播设计-学校名”的格式命名和设立文件夹,每个学校建立一个文件夹,其下集中存储本院校每位作者的作品文件。然后发送至视觉传播设计类会务组邮箱sjcbfzw2015@163.com(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布日起,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28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5参赛者必须填写参赛所需信息,举办方将对参赛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完整、不正确或不符合参赛要求的参赛材料,将视为无效或作废,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四、组织委员会

主任:林家阳、彭亮

副主任:赵明、廖荣盛、钱为群、张美兰

委员:白松楠、陈民新、党宏平、段岩涛、葛鸿雁、顾明智、李琦、李志红、毛德良、彭艺娟、濮军一、佘莉、孙蕊、王大有、王英海、吴晓玲、肖欣、姚大斌、殷之明、俞明、曾强 、张浩、张宏、章滇予、周天骄

征集办公室成员:李老师、吴老师、周老师

五、评审工作

1、评审人员

评选活动由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和指导,视觉传播设计分指导委员会实施;评审委员会由国内大专院校教授和著名视觉传播设计专家组成。

2、评审时间

20158月下旬

六、奖项设置

“优秀毕业设计奖”:视觉传播设计类应届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奖设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预计设置各类作品金奖2-3名,银奖4-6名、铜奖8-10名、优秀奖20名左右。奖项设置根据递交数量、质量,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调整和分配。获奖作品的数量(含优秀奖在内)原则上不超过参赛作品总数的35%。

“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在获得“优秀毕业设计奖”金奖和银奖作品的指导教师中产生。

七、奖励办法

1奖项公布:

金、银、铜奖将在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2015年年(长沙)年会期间公布。全部奖项将于年会结束后在教指委主办的“中国设计教育网”上公布。

2、奖励

2.1金、银、铜、优秀奖将由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签发获奖证书。

2.2获得金、银、铜奖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奖”:颁发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签发的获奖证书

 

八、获奖作品展示

获奖作品将在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中国设计教育网上公布;金、银、铜奖作品将在今年十月(长沙)举行的教指委年会上发布。

九、 参赛费用

为保证评选质量和便于评选,所有参赛作品由大会统一打印(宣传、评审),每件参赛作品需交纳200元人民币,系列作品按两件收费请务必在作品文件夹内提交汇款凭证或转账流水单扫描件,具体银行汇款账号如下:

开户名:佛山市顺德区思锐德广告有限公司

开户行:顺德农商银行城中分行

账号:01258800018008

收款联系人:冯老师电话:13531442378

请将汇款凭证,如需开发票(统一开具“宣传画”发票或“广告制作费”发票,请注明),请写上发票抬头拍照后和作品一起发至组委会电子邮箱。

十、声明

1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出版、发表、宣传的权利。

2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拥有本次比赛规则的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组委会电子邮箱: sjcbfzw2015@163.com

联系人:李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13418410925 、13318338796

                                                        教指委视觉传播设计分指导委员会

                                                                2015年5月20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