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高职扩招学生学籍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13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职扩招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2〕17号相关工作要求,为保证高职扩招学生学籍信息完整、准确,确保教育部学信网高职扩招实际注册人数与实际在读人数一致,对我校2019年入学以来的高职扩招学生开展学籍自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对象

具有我校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籍的全日制在读在校的高职扩招学生

       二、自查时间

2022年4月13日-4月20日

       三、自查内容

       1.学生学籍信息自查

各学院根据学生处提供的《××学院高职扩招学生基础数据》,逐人核对表中的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班级、学院、专业、年级等信息,如信息缺失或有误,反馈至学院学籍专干汇总报送至学生处修改,汇总表见附件1

2.学生学籍状态的核查

各学院根据学生处提供的《××学院高职扩招学生基础数据》,对高职扩招学生学籍状态进行核查,仔细核对学生是否在读、是否在籍,是否在校,并将各班实际在读、在籍及学习方式(线上线下)汇总至附件2,学院学籍专干统一报送学生处核查。

3.工作要求

1)学生学籍信息事关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维护,事关学生切身利益,为确保每位社招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性,请各学院务必重视学籍自查工作,告知学生学籍自查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督促学生配合并完成自查,同时做好任务跟进,及时反馈学生问题。

2)各学院于4月20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学生处徐盼盼老师处。

学生处(学工部)

2022年4月13日

附件1:×× 学院学籍自查信息有误汇总表.xls

附件2:××学院学籍状态核对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