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国家教育部学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12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2021级新生国家教育部学籍申报和注册工作在即,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精神和学籍申报工作要求,为提高学籍申报的准确性、严肃性,现将2021级新生学籍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请各学院根据学生处(学工部)提供核对表格(2021级新生教育部学籍申报信息库》)分班级打印新生信息,请学生仔细核对签名确认,辅导员签署核对意见后交至所在学院,经各学院学籍专干汇总后形成学院汇总表,签字确认盖章后于1025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签字核对版交至学生处(学工部)徐盼盼老师处。

特别提醒,各学院务必根据所给的数据报送模板复制粘贴,不可以手工录入,所有信息与源数据库信息保持一致,如有特殊情况填入备注栏(例如新生高考后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新生学籍申报以录取数据上报,针对部分新生转专业和更改姓名等情况,待学籍申报完成后以在校生身份批量修改。

 

 

 

学生处(学工部)

2021年10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