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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0am海洋之神关于审计整改工作实施意见
日期:2024-06-0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8590am海洋之神关于审计整改工作实施意见

 院党字〔202251

各二级院部、处室:

为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强化审计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提升审计整改工作质量和效果,强化审计成果的运用,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学校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的意见》(皖政办秘〔201726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学校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审计整改工作的必要性

(一)促进学校规范化运作

学校接受省教育厅监督管理和督促指导,接受省审计厅监督检查,通过对审计、监督和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推动学校建章立制、合规运行,促进学校在财务管理、业务管理、内控制度等方面规范和提升。

(二)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上级机关向学校提出合理化的整改建议,促进学校快速高效进行整改,把握宏观政策方向,切实把建章立制、加强管理、规范和制约权力落到实处,有效促进审计成果的转化运用

二、审计整改工作总体要求

审计整改是落实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和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是审计监督能否发挥作用的直接体现,是维护学校财经秩序、加强廉政建设、促进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学校要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建议,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落实。要不断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着力强化工作保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审计整改工作机制

(一)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制

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是指在各项审计整改工作中负有审计整改责任的单位、部门或者个人。责任主体是单位和部门的,单位和部门现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组织审计整改工作;责任主体是个人的,其本人是整改工作的责任人。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已离任的单位和部门领导应当积极配合原任职单位和部门的审计整改工作。实施整改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对审计发现问题严肃整改,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二)审计整改工作统筹协调

上级审计机关对学校进行审计的整改工作,由学校研究决定后,责成校内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整改落实。审计处牵头组织学校审计整改工作。学校内部审计整改工作由审计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工作。

(三)审计整改工作的运行机制

1.审计整改的动态报告

需要整改的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向审计处提交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分管校领导审签的审计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部门应说明原因,提出后续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并在整改期限内,提交后续整改报告。审计整改报告主要包括审计整改的总体情况、已采取的整改措施、相关问题的纠正和处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情况、强化内部管理和完善相关制度情况、正在整改或尚未整改事项的原因与措施及完成时间、落实整改措施的必要证明材料和其他有关内容。对涉及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事项,审计处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其他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处定期汇总审计整改情况,并向学校报告;对审计查出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实行一事一报。

2.审计整改的检查和督查

审计处负责对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实行“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的三单对接机制。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对部门应当整改的问题实行清单动态管理,执行清单销号制度,对积极整改到位、有效解决问题的,予以对账销号,对部门未执行审计决定,或整改落实不到位、不彻底的,审计处查明原因后,形成书面报告,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向学校报告。对违纪违规行为严重、拒绝或拖延整改以及屡审屡犯的部门或个人,移交学校纪检部门按规定处理。

3.审计整改的追责问责

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以及学校决议和审议意见,或校领导对审计报告、汇报、信息等批示的落实情况,要限期完成。在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和督查过程中,对于部门消极应对、敷衍拖延整改、整改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由学校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4.审计整改协作联动

学校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优化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审计处统筹管理审计整改工作,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加强和办公室、纪委办、组织人事处、财务处、资产设备管理处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对审计处提请协助落实的整改意见,有关部门要积极予以支持配合。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或其他事项,审计处依法依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要认真核实查处,及时向审计处反馈结果。

5.审计整改通报

审计处在严格核实基础上,适时向学校领导、纪委办、组织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审计整改情况。

6.审计整改结果运用

组织人事处应当将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纳入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范围,作为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相关部门应当运用审计结果,主动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运行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纪委办应当将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纳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范围,及时核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并作出处理;财务处应当将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重要依据,审计处应将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后续审计的对照依据。

(四)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屡审屡犯的问题,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原因,及时清理、修订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对问题易发、高发的领域和岗位,要建立完善重点预警预防机制,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对涉及体制机制等原因整改难度较大的事项,审计处要加强综合分析,研究解决措施,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审计整改有效落实。

四、审计整改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学校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审计整改工作,研究审议审计整改工作中的相关事项,协调解决审计整改工作中相关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及其他党委委员担任,成员包括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审计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审计整改日常工作。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要把审计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指导督办整改事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高审计质量

审计处要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切实做到审计程序、审计方式、审计标准、审计措施的规范有效。要充分听取部门的意见,依法依规提出审计建议,切实提高审计建议的可操作性。

(三)发挥监督合力

要充分发挥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计与纪委等相关部门执纪执规协作配合作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做到信息共享、分工负责,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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