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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部、处室: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印发的“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http://onsgep.moe.edu.cn),以及安徽省教育厅印发的《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1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申报采用分级审核管理制度,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相关要求分两个阶段组织申报。

一、第一阶段材料报送

课题申报人于5月15日上午11: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1119室,电子版发邮箱502676104@qq.com,逾期不再接收。科研处汇总整理盖章后进行邮寄,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限额组织初选。

纸质材料包括:国家重大项目《投标书》和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活页》,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4份;加盖公章的各类申报材料汇总表1份(投标书见全规办招标公告、申请书和活页见全规办申报公告,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

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含盖章PDF版和可编辑EXCEL版)发至邮箱:502676104@qq.com(邮件主题为:2023全规办+二级学院名称)。

二、第二阶段网络申报

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5月31日前通知通过审核、初选的课题申报人进行网络申报。

课题申报人接到通知后,须先进行个人注册,由学校审核通过后,申报人按全规办要求填报并上传材料(详见全规办招标公告和申报公告)。

课题申报人务必于6月5日24:00前完成所有网络申报程序,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曹老师,联系方式:055165659720。

附件: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有关工作的通知.zip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科研处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