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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20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3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55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的制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周期

高水平专业群(高职)、技术技能型大师工作室(高职)、教学团队、线上课程(原MOOC)、线下课程(原精品线下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社会实践课程、教学研究项目(含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课程思政建设先行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研究项目、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周期均为两年;项目建设周期自20201220日算起。

二、任务书编制

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填报内容及要求,认真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元月10日前,将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上传至教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撤项处理。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三、任务书论证和修改

学校于2021年元月11日至14日组织专家对项目任务书进行论证。项目负责人按照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于元月15日前将修改后的任务书重新上传教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经学校审核后,统一上传至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处联系。

联系电话:0551-65659720,联系人:曹老师、余老师。

  

附件:皖教秘高〔2020〕155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8590am海洋之神).pdf

附件3: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doc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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