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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安徽省教育厅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188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4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省级质量工程的任务书制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周期

品牌专业、精品资源共享课程、MOOC、智慧课堂试点、规划教材、教学研究项目、教学团队、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两年,项目建设周期自20171231日算起。

二、任务书编制

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需经学校签章,签章页扫描插入word版任务书。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8521日前,将《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上传至质量工程管理系统备案。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撤项处理。

三、任务书论证和修改

学校于2018522日至23日组织专家对项目任务书进行网络和现场论证。项目负责人按照反馈意见修改后,于525日前将修改后的任务书上传至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附件:

1.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

2.质量工程任务书(含签章)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18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