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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职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06-06   浏览次数:

皖教秘师〔2013〕39号

各中职教师省级培训基地,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3年我省中职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培训项目和目标任务

2013年中职教师省级培训包括“专业带头人”、“教坛之星”和“优秀校长”高级研修、数控等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新任教师培训、转岗培训、班主任培训、中层教学管理干部培训等项目,共计划培训1270人。具体计划见附件。

1.省级专业骨干教师培训以“双师”素质教师职业教育能力提升为主要内容,以专业课教师实习实训教学能力提高为重点,在“十一五”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更新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与专业知识,提升教师的专业实践技能和课程改革实施能力。

2.转岗培训以帮助转岗教师了解和掌握新任学科基本知识、教学基本技能、教材教法、课程标准等为主要培训内容,通过培训使教师初步具备胜任新任学科教学工作的能力。

3.新任教师培训以进行新教师上岗前入门培训为目标,帮助新任教师树立职业教育理念和教师职业道德、了解职业教育政策法规和教育教学基本规范。

4.班主任培训要贯彻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见》精神,以提高中职学校班主任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为主要任务。

5.中层教学管理干部培训以提高中职学校中层教学管理人员适应中职教育要求的教育管理理念和工作能力为重点,通过培训帮助中职学校打造讲政治、肯奉献、懂教育、善管理的高素质中层干部队伍。

6.专业带头人、教坛之星高级研修通过研讨交流、参观考察、进修学习等方式,使参训教师及时了解专业发展的最新态势和职业教育发展的最新要求,提升其教学、科研与服务社会能力。

7.优秀校长培训以个人自学、岗位研修、集中培训、观摩学习等方法,大力提高中职校长的管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进中职学校特色发展创新发展。

二、精心编制培训方案

各培训单位要根据具体培训项目及要求,在对参训学员培训需求进行调研的基础上,精心制定各类培训实施方案。培训内容和模式应充分考虑我省中职教师近年来参加各类培训的实际情况以及教师培训需求的多样性,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骨干教师培训方案应在“十一五”期间省级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避免培训内容与以前有关培训重复,影响教师参训积极性。

培训方案应包括培训目标任务、培训内容、课程设置、授课教师(其中外聘教师不少于30%,来自一线的优秀教师不少于45%)、培训模式、培训进度安排、组织管理、保障条件、评价考核 等。

各类培训的课程设置均要体现职教特色,其中骨干教师培训、转岗教师培训要从四个维度设置课程:即师德与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实践,要合理划分每个维度的比例,突出专业能力和专业实践的培训,其中实践性课程不少于50%。要将师德教育作为培训的第一模块,纳入培训方案。

培训要突出实践性,可采用集中培训、跟岗实践学习、名师送培、合作研修、技术开发等多种方式开展。各培训基地要与能够提供适宜教师实践条件的企业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地进行合作,努力创新培训模式,积极拓展教师企业岗位实践能力培训、行业新知识新技能培训、合作培养行业人才、技术服务和咨询、技术改造与产品研发等多层次、多角度的培训项目,充分满足教师多样化的专业成长需求。

各培训单位的培训方案应于开班前一个月报省中职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审核备案。方案经审核通过,方可按计划开展培训;如方案审核暂不予通过,需重新修改方案,再次上报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培训。方案审核2次未通过的,取消当年培训资格。所有审核通过的培训方案都将在培训前上网公开,便于参训教师提前了解培训内容和要求。

三、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各培训单位要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培训过程管理,训前要主动加强与市、县教育局的联系,确定参训教师人选,研究确定培训时间、培训方案等;培训过程中要及时关注学员要求,合理解决学员提出的意见,为学员提供安心的学习环境;同时还要注意将学员培训过程中的情况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及时反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学校,便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程掌握学员培训动态。省中职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将通过实地查看、学员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各基地培训工作进行全程督查。培训结束后省教育厅将对各单位当年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估,绩效考评的结果与下一年度项目分配挂钩,对绩效不达标的基地将据情给予暂停培训进行整改或摘牌处理。

各培训单位要厉行节约,合理安排学员食宿,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培训期间中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外出考察活动。

附件:2013年中职教师省级培训项目任务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