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相关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3-11-03     (浏览次数:)

各院、部:

为确保各项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近期教学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计划录入

各学院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教务系统中录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录入时间:2023年11月3 -2023年11月24日。

  二、考试及线下集中教学安排

(一)重修课程考试

1.重修课程考核时间为202311月15日—2023年11月17日。

2.重修课程考试必须严格按课程标准要求命题,不得随意降低难度。由开课院、部按照考核方案统一组织,考核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实操考试中的过程考核及以作品、项目、报告等形式进行的考核,授课教师自行组织,原始材料院部保存。

(二)高职扩招班线下集中教学

高职扩招班线下集中教学时间为2023年11月18日—11月26日,根据高职扩招线下集中教学时间达到规定课时的40%教学要求,各院部自通知发布日起,根据教学总课时数,可以暂停线上教学,剩下教学任务全部安排线下集中教学,安排好返校学生线下教学场地、教学师资等教学资源,落实线下集中教学及考试任务,集中考试统一采用线下进行。请各二级学院将高职扩招人员线下集中教学安排表1117日之前发至教务处。

(三)毕业班期末考试

1.考试时间:在校生:2023年11月23日-11月24日

高职扩招生集中教学及考核:2023年11月18—11月26

2.考试安排

期末考试安排表在考前三天公布。所有课程的考试形式依据课程考核方案确定,分为实操和笔试。无课程考核方案的课程一律视为笔试。

1)期末考试工作由教务处统筹,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落实各项考务工作。

2)过程考核及以作品、项目、报告等形式进行的考核,授课教师自行组织,考试周不统一安排,该课程成绩评定以“考核方案”为依据。

3)在教学计划中(教学进程表)中规定的所有专业综合实训、课程设计均要求安排考核,并按班级提供成绩,教研室做好成绩的上传工作,以上成绩作为审核毕业条件的依据。

3.试卷管理

试卷是一项重要的教学原始材料,是衡量教师教学效果和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依据,也是教学质量检查的重要资料。依据《8590am海洋之神考试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认真做好试卷命题相关工作,提升试卷命题规范性及命题质量。

  三、成绩管理

(一)成绩录入

1.重修成绩录入。具体录入方法另行通知。

成绩录入提交时间:2023年11月22日8:15—2023 年11月23日24:00。

2.毕业班期末成绩录入。笔试科目成绩默认为平时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70%,在将成绩输入教务管理系统时,可灵活设置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比例,总评成绩自动生成。成绩录入前要认真核对学生名单(注意休退学和新转入学生),对应的单元格不能留空,备注栏中只能选作弊和旷考。成绩录入完毕需仔细核对,一旦提交,原则上不予修改。成绩评定请参照《8590am海洋之神成绩管理办法》执行。

成绩录入提交时间:2023年11月27日8:15—2023 年12月1日24:00。

(二)笔试批阅后的试卷装订要求。

试卷袋内需要装入材料:成绩登记表、成绩分析表(成绩系统提交审核后导出、排版、打印即可)、参考答案、试卷及封面。试卷封面从教务管理系统中下载,试卷按学号整理(小号在上大号在下)装订后装入试卷袋由各二级学院(部)统一保管,留存备查。

(三)其他考试形式材料提交要求。

期末考试课程为实操、作品或报告、过程考核等形式,考核原始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版)请教研室分类、汇总、归档,二级学院留存备查。

四、毕业设计与顶岗实习

(一)毕业设计。各二级学院要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和答辩时间,按要求组织学生进行答辩,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并于毕业答辩完成后一周内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二)顶岗实习。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定实习计划,对实习学生进行分配,按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8590am海洋之神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强学生岗位实习的规范化和过程化管理。顶岗实习结束后,及时完成实习成绩录入工作。

五、学业成绩预审

学业成绩审查包括课程学分、非课程学分审查,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等实践课程完成情况。

1.课程学分指以课堂教学方式组织教学的学分,包括公共必修课、任选课、专业必修课、限选课学分,其中任选课学分不低于10学分。

2.非课程学分指学生参加思想政治实践、身心健康实践、文化艺术实践、社会责任实践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所取得的奖励学分,不包括课内实践活动学分。在校期间获得的总学分不能低于10学分,其中社会责任实践学分不能低于5学分。

学业成绩是学生获取毕业资格的重要依据,为确保成绩的准确性,建议各二级学院在学生离校前,对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预审,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六、毕业班教学测评

本学期学生对授课教师的测评继续在教务系统中网评,测评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11月6—2023年11月17日,学生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必须完成对授课教师的评价,否则学生本人将无法查询本学期成绩、课表等信息。

请二级学院通知到毕业班学生在以上时间段参加学生评价,非毕业班学生不参加本次评价。


教务处

2023/11/3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