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08-13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相关课程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44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89号)相关要求,现组织我校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截至2018年7月31日,高等学校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和专科层次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慕课),包括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含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创业教育课、教师教育课程。申报课程开放平台为境外平台的,须先在国内公共平台完成至少一期活动。

2.为推动课程完善、提升质量,确保每学期课程有修改完善时间和完整的教学周期,申报课程第一学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17年12月31日;申报2017年认定但未通过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在2017年8月1日之后至少有一个完整的教学周期。

3.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性的课程,如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仅对本校或少数高校学生开放的小规模专有在线课程(SPOC)和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认定范围。

二、相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部)广泛动员,组织相关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和省厅文件,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课程负责人申报。

2.请各二级学院(部)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填写《课程汇总表》、《课程数据信息表》、《有关部门推荐课程汇总表》和《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见附件),并于8月22日前发送到信箱:534422469@qq.com。文件名为“教师姓名+课程名称”。

3.请各二级学院(部)组织相关课程负责人于8月23日开始网上填报与函报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余囯锋,联系电话:0551-65659303。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pdf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rar

教务处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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