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互助保障(互助会)意外伤害赔付、大病慰问书面材料(更新)
 
发布时间: 2009-04-23 浏览次数:

一、分工会或个人准备材料
1、及时通过手机或短信报案,联系人刘守旺、张东庆;
2、准备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医疗证明: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完整的入出院记录、特殊检查诊断书);
4、向联系人详细描述出险经过(填写意外伤害出险申请表)

二、工会(联系人)的工作
1、向省教育工会互助保障代办点报案;
2、填写赔付金申请表、慰问金申请表
3、互助会会员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4、打印当年单位保障计划申请书,保险计划会员名单(有本人页);
5、到省教育工会互助保障代办点办理申请手续,提交材料
6、慰问出险人:一般由院工会和分工会负责人慰问;特殊(严重)的省教育工会领导将亲自上门慰问。

三、适用范围
1、院工会正式会员;
2、意外出险,病情比较重;普通扭伤、挫伤和开放性伤口不足2cm的等一般不予受理;
3、意外的急性病住院治疗的;
4、女性特殊疾病病情较重的(恶性);
5、死亡人员有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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