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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春学期期初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2    作者:保卫处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处室:

2021年春学期即将开始,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期初工作要求,为落实防疫工作要求,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期初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一、做好校门安全管理

根据上级要求,为确保疫情期间校园安全,2021年春学期学校将继续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坚决做到“六个一律”。加强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管控,确因公务需入校的外来车辆(不含学校班车)和人员,须由接待部门事先联系保卫处或者派人到校门口迎接,出示证件、扫安康码,测温正常,查验登记后方可入校。

学生返校期间的管理,按照学校防疫工作要求执行。

二、开展师生安全教育 开学期间,各二级学院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返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针对疫情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切实将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开好一次安全教育专题班会,要以疫情防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园贷、防电信诈骗、防网络贷款及人身财产安全为重点,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

二是做好学生心理疏导,辅导员要深入宿舍了解学生思想,做好心理疏导和安全教育,关心和关注学生思想变化,发现隐患及时介入;

三是有工程建设任务的部门要加强安全管理,有专人负责,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一)各部门(二级学院)在期初要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工作,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要开展一次学生宿舍安全大检查,对学生宿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排除,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二)办公场所搬迁的部门,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反映并排除。

(三)各部门所属的实验实训等场所,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要有专门人员负责,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开课前要认真检查,确保设备良好,安全有效。实验设备禁止在无人监管下使用,禁止学生在实验实训室过夜。

(四)各部门要加强安全用电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过载、违规使用电器等发生火灾事故。

要检查充电插座和充电器,做到人走即拔除,做到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违规进行电瓶车充电,确保用电安全。

(五)学校食堂、超市、快递等场所,必须在期初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做好用气用电安全,落实消防责任,加强人员值班,做好安全记录,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随时处置紧急情况。

(六)在校施工的外来服务单位,须到保卫处备案并签订安全承诺书,按照其所提交的人员花名册,接受安保人员核查,出示安康码,接受查验登记和测温,按照学校规定出入校门。

(七)实施室内外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的部门(二级学院),要专人负责,确保施工安全。严格按照消防要求组织实施,不得破坏消防设施和结构,需要动火的,要到保卫处办理动火证。

(八)规范校园交通秩序。有机动车辆的教职员工,按规定办理车辆出入证,不得超速,有序停放,自觉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九)宿舍及楼宇管理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宿舍及楼宇进行全面检查,查看楼宇天台门窗的锁闭状态,确保安全。

(十)安保公司和物业公司要根据疫情期间工作特点,做好值班、巡逻,及时、科学处置突发情况,加强安全管理。

四、其他

各部门要做好值班和安全防范工作,明确值班人员,保持通信畅通,遇到紧急情况及时联系和上报。

校内报警电话:65659398(双凤校区) 65552300(庐阳校区)

8590am海洋之神保卫处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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