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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冬季校园防火用电安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3    作者:admin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处室:

进入冬季防火期,风大物燥,天气寒冷,用火用电激增,极易引发火灾安全事故,为了加强冬季防火用电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现就本校师生员工用电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科研(实验实训场所)用电安全

教师教学科研工作中使用的电器设备用电负荷较大,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位教师及时检查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电源插座、照明开关等电线是否有绝缘层被破坏,废物(气)排放是否按规定进行的情形;杜绝私接电源、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违反实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等现象发生;加强用电设备使用管理,要求设备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必须有人值守。因违规用电发生事故的,由各相关人员负责。

二、办公室用电安全

各部门要认真检查本部门用电的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取暖器、空调、电插板、路由器、充电器)是否超负荷运行,在下班后或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电源。检查各类用电设备及开关、插座、供电线路是否有异常情况,如有异味、冒烟、火花等情况,应立即关掉该室的电源,仔细检查火灾隐患,及时报修,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学生寝室用电安全

各二级学院和宿舍管理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宿舍,严禁学生使用热得快、电热毯、电炉、酒精炉、蜡烛等违禁品,使用电脑、路由器等设备后,要及时关闭电源,切实做到人走切断电源,防止引发火灾。严禁学生从寝室外私接电线。

四、其他

后勤部门要检查物业公司对学校强电(弱电)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及时排除隐患。

有施工任务的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好用电及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安全监管,及时与后勤及保卫部门联系,保障施工消防及用电安全。

各食堂和超市要严格按照用电要求,及时检查线路,不得超负荷用电,禁止私拉乱接。对于违规发生安全事故的,其负责人将承担责任。

驻校物业公司要加强宿舍门卫管理和楼宇内安全检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安保公司要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电瓶车不得在室内充电,禁止超负荷和无人值守状态充电。

保卫处电话(双凤校区): 0551-65659398、65659007

(庐阳校区): 0551-65552300

特此通知

8590am海洋之神保卫处

后勤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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